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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政部关于开展“观摩课、示范课、公开课”的安排意见

发布日期:2012-03-12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一届四次扩大会议精神,提升我部内涵建设水平,切实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建设工程,真正实现“老青帮扶”、提高教师队伍素质,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育人质量,我部决定在20123-4月开展“春风春意”观摩课、示范课、公开课教学活动。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“春风春意”观摩课、示范课、公开课教学活动

二、参加对象

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各专任教师、外聘教师

三、时间安排

“观摩课、示范课、公开课”教学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。

1、第一阶段(3515日)各教研室要鼓励各位教师选择不同的参赛类别,并利用教研活动时间进行充分准备。提倡使用多媒体教学。

2、第二阶段(31930日)各位参赛教师按本次活动安排表进行授课;评委小组开展听课、评课活动。

3、第三阶段(426日)总结表彰。各位教师认真总结参赛和听评课情况,并写出总结材料。办公室负责全面总结活动结果,并进行表彰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观摩课、示范课、公开课教学活动结束后,及时进行总结并表彰表现优秀的教师。

奖项设置为:一等奖3个,二等奖4个,三等奖5个。

五、几点要求

1、各位教师(含外聘教师)按照职称及年龄结构参加活动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参加观摩课教学活动;讲师职称的教师参加示范课教学活动;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参加公开课教学活动。

2开展“三课”教学活动应坚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办公室负责制定“三课”教学活动评分标准。设立评委小组,由主任王江峰担任组长、副主任贾剑锋担任副组长,教研室主任池勤剑、魏瑞花、赵敏及各位副教授教师组成评委小组。

3、各教研室要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比赛,并充分利用教研活动时间进行内部演练、评比。活动期间,各位教师调整好课节,积极参加其他教师的授课活动。

4教学活动结束后各教研室须将各位教师的教案(纸质和电子版)、课件和活动总结(集体和个人)交部办公室。

 

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3月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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